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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 .23|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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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鎏金的铜兽壶嘴里缓缓吐出缕缕白色烟雾,九华湘妃帐幔低垂,只见里边一个隐约的人影。床边站着一个丫鬟,正拿了孔雀尾翎做成的扇子在轻轻的扇着风,帐幔不住的微微动着,四角垂着的鹅梨香香囊轻轻的颤动,小小的玉坠子与金银流苏碰撞着,发出了细碎的响声。

    “夫人,有人送信过来了。”门口走进了一个老婆子,手里拿着一封信:“还是公子写过来的。”

    帐幔里伸出了一只手,细白如玉的肌肤莹莹,就如水润过一般,很有光泽。

    就听着细碎的声响,帐幔里的人将信笺展开,过了一阵子,忽然就听到“嗤嗤”一声,似乎那封信已经被撕成两半。

    “红玉,帮我梳洗,我要起身了。”声音虽然听着有些年纪了,可似乎依旧还夹杂着娇媚的意味,若单单从声音来推断,这位夫人昔日定然是个美人儿,艳惊四座。

    帐幔被撩开,床上那人将身上盖着的薄薄蚕丝衾掀开,一头青鸦鸦的头发柔顺的披在肩头,垂在她粉红色立领白色中衣上,她的脸被头发埋住了一大半,只露出一点挺直的鼻梁。站在床边的丫鬟搭住那只纤纤玉手,将她下床来,中裤白色的下摆飘飘,露出瘦骨嶙峋的一双腿来。

    坐在梳妆台前,她望了望镜子,里边是一张保养得宜的脸孔,虽然她已经三十五了,可她的模样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,她伸出手来,轻轻抚过额头,上边一丝皱纹都没有,光滑洁净。

    红玉站在她的身后替她慢慢梳理着头发:“夫人的头发真是好,又柔又顺,摸到手里跟一幅缎子,那感觉实在是好。”

    她的嘴角慢慢浮现出了一丝笑容,当年他也是最喜欢摸着她的一头青丝:“这么美的发丝,只把我困在里边走不出来。”

    他是那样潇洒,虽然比她要大了八岁,可她却依旧疯狂的迷恋上了他。她不顾一切的投入了他的怀抱,享受着与他在一起的欢娱。这份感情让她忘记了自己的身份,忘记了他的身份,忘记了他们之间隔着的鸿沟。

    他是她的姐夫。

    她的姐姐是安国侯的嫡长女程思素,而她只是一个姨娘生的庶女,她的母亲早早就过世了,她的奶娘告诉她,是安国侯夫人暗地里下的毒手,因着她的母亲很得安国侯的宠爱,是他的姨娘里生得最美的,也是最有才情的。

    她要为母亲报仇,她想要狠狠的朝安国侯夫人脸上打一巴掌,可她没有别的手段,她所拥有的便是她的美。

    她与她母亲一样美,大家都说安国侯府的嫡出大小姐美得惊人,其实都是夸出来的,程思素站在她身边,平凡得就像一根草,没有半分特色的草。

    只是程思素命好,嫁了王爷,她只能有仰望的份,虽然是个继王妃,可毕竟也是王妃,身份高贵,完全不是她这样的庶出小姐能比得上的。她是安国侯夫人的眼中钉,肉中刺,直到程思素上了喜轿,安国侯夫人才安心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永远还记得安国侯夫人用那清冷的声音对她说:“你这般不守规矩,出阁以后莫要坏了我们安国侯府的名声,你还是去庵堂里持斋,青灯古佛,看看能不能让你收收心思。”

    安国侯夫人的声音在她耳边回旋,就如锤子般重重的击打着她,她没有求饶,只是站起身来,面无表情的走了出去。她的身子笔直,没有半分摇晃,她高高的昂着头,显出一副不妥协的模样,可心中却在不停的打算。

    她恨安国侯夫人,恨自己的长姐,可她却没有半分反抗的余地,她的外祖只是一个五品小官,几个舅舅也很不得志,大家对于她在安国侯府里的遭遇,都只是保持沉默。她出府去庵堂的时候,外祖母打发了一个舅母过来安慰她:“你便好好的在庵堂里呆一两年,写信给你母亲,就说你诚心悔过了,让她准许你回府去。”

    舅母塞了几百两银子给她:“思薇,庵堂寒苦,你拿着这些银子去打点那些姑子,或许她们会对你好些。”

    庵堂里的姑子?她撇了撇嘴,只怕早就与安国侯夫人商量好了,正琢磨着怎么样整她。

    她咬着牙在那庵堂里住了下来,可才进去没几日,就觉得身子有些不大舒服,早上起来头晕呕吐,趴在床上,只将胆水都吐了出来。

    同室的姑子见了大惊失色,伸手替她把了下脉,低声问道:“五小姐,你月信可至?”

    她有几分愕然,仔细回想了下,忽然就狂喜了起来,她伸出手摸了摸腹部,那里现在还很平坦,可不用说,里边肯定有了他与她的孩子。

    孩子,她与他的孩子!她趴在床头,一番呕吐,眼角却有滴滴泪光,她要留住他,无论如何要留下他来,若是他知道了,肯定会要她留下这个孩子。他先前的王妃,只给他生了两个女儿,若是自己能给他生个儿子,那自己也能母凭子贵了。

    她把自己身上的钱财都散尽,最后终于从那庵堂里逃脱了出来,身上只剩了几两碎银子,和一根他送的碧玉簪。她想去找王府他,可又害怕那程思素加害自己,只能躲躲藏藏的住在京城的破庙里头,后来他却由皇上派着去西北,她此时大腹便便,无论如何也是追不过去了,一路颠簸,最后在离京城一百多里的一个村子里住了下来。

    没想到,这一住就是四五年。

    本来以为,只要他回京城来,他就会拼命的派人寻找自己,可是等了又等,她却始终没有等到他的踪影,幸亏寄住的那家人心地善良,老两口无儿无女,将她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女儿,她这才能勉强将儿子慢慢的带大。

    所幸,她有了一个儿子。

    她给儿子取名简亦非,跟了那老人家的姓,老两口乐得很,对她更是贴心贴意的好,慢慢的,她逐渐忘记了以前的一切,只将过去当成了一个梦,深深的埋在心底。程思薇成为了过去,那尘埃里的一段往事,她不再是安国侯府的庶出小姐,她只是一个乡间女子,洗尽铅华,朴素得就像一块粗布,没有任何修饰。

    有贴心贴意对自己的好的义父义母,有活泼可爱的儿子,她本以为自己这一辈子也就会如此,平平淡淡的过下去。尽管村里有人暗地里议论她的来历,都说她是坏女人,骂简亦非是野种,可她还是挣扎着生存了下来。

    直到有一日,她的生活里又重新激起了波澜。

    一个晚上,一个宁静的夜晚,万籁俱寂,好像没有一丝风,就连树叶的颤动都没有。她忽然听到了细细的脚步声,离她的床边越来越近,好像踩在她的心尖上一般,让她几乎要透不过气来。

    床头的黑影让她几乎要尖叫起来,可那熟悉的气息让她屏住了呼吸,委屈的泪水顷刻间从眼n滑落,热腾腾的从他的手背流淌过去。

    “思薇,是我。”那人轻声的说话,唯恐惊扰了隔壁房中的人。

    她紧紧的盯着那个黑影,他不说话她也知道是他,那身影,那走路的姿势,她实在太熟悉了,这么些年来,每逢夜深人静的时候,她都会靠在窗前,回忆着过去,仔细琢磨着他的一举一动——若是用句老套的话来说,便是化成灰,她也认识他。

    “思薇,我们出去说话。”他伸出了双手,她又落到了他的臂弯,轻柔的抱住了他的脖子,将脸贴在他的脸上:“你终于来了。”

    她终于等到了这一天,他来寻她。

    可他却没有带她回京城去,他带着她与简亦非离开了那个小山村,在离京城郊外找了一套宅子给她居住,给她买了无数金银珠宝,添置了绫罗绸缎,又挑了不少的下人来服侍她的起居,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,她摇身变成了一位孀居的贵夫人。

    只是他却并没有承认简亦非的身份:“我现在还不能公开,皇上正在挑选太子,必须是德行兼备的,若是被人知道我有外室,奏报了皇上,只怕皇上心里不欢喜。”

    她没有出声,只是微笑的看着他:“妾身惟愿君安好。”

    他揽她入怀,在她耳边轻声道:“思薇,此生唯有你才是我的知己。”

    “妾身只有一个愿望,我们的孩子不能就这样埋没,变成一个乡野匹夫。”她用手勾着他的脖子,媚眼如丝。她虽然也很想要个正当的名分,可现在形势却很不利,且不说她的长姐还活得滋润,就是现在他的处境也由不得他忽然变出一个外室。

    她现在要做的,便是如何让自己的孩子变得更加优秀,她的孩子不能落后于人,在这乡村角落里懵懵懂懂的寂寂无名,一辈子悄无声息。

    “我答应你。”他握紧了她的手,贴在自己的嘴唇边:“他是我现在唯一的儿子,我不好好培养他,还去培养谁?”

    她得意的笑了起来,她素有贤名的长姐程思素,是绝不会让侧妃在她之前生出儿子来的,最好秦王妃这一辈子都生不出儿子,这样一来,到时候她的儿子便是秦王府的继承人了。

    第一百二十三章事发

    “夫人,厨房里新出了一款糕点,冰冻乳酪杨梅酥,厨娘说最适合这夏日饮用,老奴已经安排她们送去水榭了。”一位年老的妈妈迈步走了进来,脸上堆着柔和的笑意:“夫人,去荷花池边走走?”

    这是她的乳娘黄妈妈,秦王暗地里让人将她从安国侯府里弄了出来,送到了这乡间,让她身边总算是添了个得力的人。

    “妈妈,你瞧瞧,你瞧瞧。”在黄妈妈面前,程思薇露出了小孩子般的神气,抓起那张信笺往她眼皮子下送:“他竟然又来了一封信,催我派媒人去那乡下丫头家里提亲呐!”

    黄妈妈“噗嗤”一声笑了出来:“夫人,你莫要这样,指不定那乡下丫头生得美,公子就动了心。”

    “要生得美的,哪里找不到?”程思薇顿了顿脚:“他是什么身份,如何能娶一个乡下丫头?”

    “夫人,公子自己也不知道他的身份,你又没有告诉过他,他如何得知。”黄妈妈伸出手扶住程思薇:“你先别这样生气,想想看,用什么法子将公子喊回来,仔细跟他说说,即便咱们现在这身份,也不可能娶个乡下姑娘,他若是喜欢,到时候抬进来做房姨娘也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青石小径上边刻着朵朵莲花,千万条柳枝随风乱舞,有几条长的,略略点到了莲花花蕊上边,配着青石小径上走着的美人,恰似一副夏日行乐图。

    程思薇一边走,一边心里头慢慢的琢磨着这件事情,忽然有些苦涩。

    秦王让人将简亦非送出去学艺,然后又把他收进亲王府做亲卫,听简亦非说,因着秦王的举荐,他还在宫里任了职,只不过做什么事,他并没有提及。她知道宫中这些事情一般都很隐秘,也没有追问,只是心中骄傲,儿子实在是有出息,文才武略,样样出彩。

    她的长姐程思素在生了两个女儿以后,终于生了一个儿子,今年才七岁,听他们说这位秦王府的小世子似乎有些先天不足,总是病怏怏的。程思薇咬了咬牙:“病秧子还拿了做世子,实在是浪费!”

    若是有一日,那病秧子死了,这世子之位指不定就落到了亦非身上呢。程思薇撇了撇嘴角,在这京城郊外生养休息了十来年,她一直在积聚着力量,就等着到时候给她长姐一记反击,她实在盼望着那一日的到来——她要为母亲,也要为自己得回公道!

    等不及就等不到,她在耐心的等着机会,她的计划不能被人破坏,里边就包括了简亦非的亲事。

    简亦非的妻子,必须是出身名门的大家闺秀,秦王已经答应过她,会细心替简亦非挑选,她的儿媳,肯定要能为自己的儿子带些助力,那乡间的小丫头,如何能登堂入室成为简亦非的妻?

    “妈妈,你错了,咱们这样的人家,那乡下姑娘能进来做姨娘也是抬举了她!”程思薇凝望着一池风荷,碧绿的荷叶上边滚动着晶莹的水珠,一阵微风轻过,那水珠子滴滴的落了下来,本来圆圆的形状忽然变成了长长的泪滴。

    “妈妈,我等会写封回信给公子,你拿了让人送去豫州。”程思薇皱了皱眉头:“亦非自小便跟他师父住在一起,未经人间世事,将一切都想得太简单了些,若我只说身份地位不配,恐怕他会不赞同,一旦坚持起来,自己做主与那乡下丫头成了亲,反而不妙。”

    “那夫人该如何说?”黄妈妈小心翼翼的望了望程思薇:“总不能就这样依着他。”

    “就说我生了重病,这百事孝为先,他总得要回来侍疾。”程思薇伸出了纤纤玉手,抹了抹乌黑发亮的头发,轻轻的点了点头:“就这样说,先将他骗回来再说。”

    五月里头榴花似火,一朵朵艳红从枝头摇曳,在那一丛新绿里显得格外妖娆。肖家村里异常的热闹,大家呼朋引伴的喊着:“快走快走!肖老大家看热闹去!”

    肖老大家现在已经成了村民们关注的地方,实在太神奇了,他们家过年的时候还是一穷二白呢,到了五月份就已经住上了青砖大瓦屋,还去豫州城开了铺子,而且,是在豫州城的东大街开的铺面!

    这咸鱼翻身也太快了,村民们现在全是羡慕嫉妒不敢恨——肖老大家背后还有人呢,那个豫王世子一瞧就是个不好惹的主,还有他身边那个白面书生般的少年,一出手便把人吓得要尿裤子,拿片树叶就能将树枝给打断,实在太可怕了,谁也不敢去做那根不怕死的木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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